为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范和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障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现将《成都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现就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建立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的要求,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部分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到位、一些单位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为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关于删除《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的决定,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促进成都市建筑业转型升级,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效益和施工效率,实现建筑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结合目前我市装配式建筑PC构件生产实际水平,经收集、测算分析后发布成都市装配式建筑PC构件的市场参考价,以满足各方计价需求。
为了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的相关规定,我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制了《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详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工程造价
为了加强对散装水泥的管理,坚持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决定》)、《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7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14号)等文件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意,拟对《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