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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住建发2015 关于停止收取外省进赣施工企业保证金的通知

安文费调整文件|流量量:1071|发布日期:2015-08-19

 江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文件

关于停止收取外省进赣施工企业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8-25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准入行为,建立完善统一、开放、规范、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和《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停止收取外省施工企业进赣保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5]17号)中有关外省建筑企业进入我省承揽业务一次性缴纳一定数量保证金的规定。

  二、停止执行《关于外省进赣施工企业保证金管理规定》(赣建办文[2009]7号)中外省施工企业进赣收取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三、加快建立全省统一建筑市场与诚信管理信息平台,各地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行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外省进赣施工企业登记管理和市场行为监管。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819

 


文章来源: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击链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