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石住建发[2015]200号
关于发布石河子地区2015年三季度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石河子地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本建设工程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根据石河子地区建筑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我局造价站编制了石河子地区2015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现予以发布,作为建设工程计价的参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执行2010新计价定额乌市单价表的地差调整说明:因为在新单价表的下发文件中已对人工工资和机械台班进行了专项调整,则在具体调整中只对定额材料价格部分进行相应的地差系数调整,机械费的调整按石建发(2011)345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设工程价格信息
(一)人工费单价及机械费人工的调整
根据目前建筑市场变化情况,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人工费单价上限的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分别按85.75元/工日、94.32元/工日、87.71元/工日执行,以百分比调整机械台班费的机上人工费不再调整。
(二)材料价格的调整
1、“附件”中综合信息价为预算价(到工地价格),届时所有建筑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均按预算价与定额内材料预算价找差。原材料价格可参照本文“附件”所列价格信息与定额内预算价进行调整,未发布价格信息的材料价差,应参照甲、乙双方认定的发票价格找差,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2、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主要材料按照本文“附件”所列价格信息预算价与相应定额内预算价找差,未列入“附件”的材料,可依据甲、乙双方认定的发票供应价组成预算价与定额内预算价找差,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若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认可,其价格可依据甲、乙双方认可的价格进行结算,并在合同中约定。
(三)、定额内机械费的调整
⒈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定额内机械费的调整,在1997年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定额的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为基数上调13.35%,调整部分不参与取费,只计税金。
⒉房屋修缮工程:在1999年房屋修缮定额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计算基数上调4.35%,调整部分不参与取费,只计税金。
附件: 1.石河子地区2015年三季度建设工程价格信息.xls[点击下载]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