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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住建发布新规,整治造价咨询乱象!

营改增/住建部|流量量:19|发布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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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规范造价咨询活动提高结算质量的通知》,直指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的沉疴顽疾,推出十二项具体措施,旨在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维护参建各方合法权益。

一、破除市场乱象:限制最低价竞标与审减额收费

整治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明确要求不得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作为唯一评标方法,投标报价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出的服务成本,将视为“低于成本竞标”。

彻底限制“审减额提成”收费模式。新规禁止将审减额作为咨询服务费的唯一或主要计算依据;即使采用混合收费模式,审减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总服务费的50%。同时还明确“谁委托、谁付费”原则,禁止咨询企业向施工单位等其他方收取费用。

二、强化过程管理:从源头减少结算纠纷

推行全过程造价管理模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造价管控主体责任,促进造价与决策、设计、交易、施工等环节深度融合。

支持造价咨询企业延长服务链条,开展方案比选、设计优化,从源头消减竣工结算争议隐患。同时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资料管理,明确各类资料的办理流程、时限和效力,结算时不得以不规范资料作为变更依据

三、规范结算审核:严禁拖延审核与重复委托

针对久拖不决的工程结算问题,新规出台多项硬措施:建设单位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审核,不得要求或暗示咨询企业拖延出具报告;不得将同一项目重复委托或变相重复委托审核;审核单位不得将审减率作为唯一导向,不得将举证责任全部推给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则被要求保证送审资料真实、完整、规范,不得高估冒算,并承担因送审资料不合理引发的合同违约责任。

四、提高行业门槛:咨询企业须配3名造价师

抬高了行业从业门槛——要求开展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至少配备3名与承接工程专业相符且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编审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创新纠纷化解: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

文件还要求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完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程造价纠纷第三方调解和争议评审工作,促进纠纷高效化解。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结算和价款支付活动、造价咨询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此通知的发布实施,将有力规范山东省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结算质量和效率,对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服务模式,以适应新的监管环境和市场要求。

【本文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通知整理,具体执行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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