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BIM造价关于做好本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本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的通知

营改增/地方文件|流量量:1333|发布日期:2016-08-29


沪建标定〔2016257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需要,保障本市建设工程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有关单位在4月底前完成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及费用费率等计价依据的调整工作并发布,同时做好相关软件的对接工作,具体要求可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