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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标定字[2003]10 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 单价表》的通知
200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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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标定字[2003]10 号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了满足各类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及有关规定,我站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以下简称单价表),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单价表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7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可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单价表的使用按省建设厅鲁建发[2002]41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本单价表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