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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建价[2004]l25号 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王程人工单价"的通知
200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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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建价[2004]l25号
各市、州、地建委(建设局、建设处),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市场人工费实际情况,经研究,制订了"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以下简称人工单价),现予颁发,并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新制订的人工单价适用于我省建筑,安装,大规模土石方,筑炉,修缮,土建、安装包工不包料,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仿古建筑及园林包工不包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新制订的人工单价为制订甘肃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的依据。
三、新制订的人工单价从二00四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四、新制订的人工单价从颁发执行之日起,原"关于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标准'的通知"停止执行。
甘肃省建设厅
2004年4月9日
来源|甘肃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