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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建发[2003]183号 转发关于发布《辽宁省2003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200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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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辽宁省2003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盘建发[2003]183号
各县(区)城建局、财政局、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机构: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辽建价发[2003]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盘锦市2003年年终结算的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我们。
一、关于劳保支出、主要副食品补贴、土地税、印花税、营业税、市容维护费的计取标准,仍按盘建发[2001]174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计取系数不变。
二、关于河道维护费
根据辽宁省政府55号令和辽宁省地税局,辽地税流涵[1997]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以及盘锦市征收河道维护费的实际情况,经过研究决定:河道维护费进入工程总造价,计取系数为0.13%,列在税前,计算方法为税前造价之和的0.13%。不分甲、乙、丙、丁类均按此系数计取。
三、关于空心砖墙
现行定额子目中空心砖规格与实际常用规格不一致,且不含实心砖。我们按照施工中的实际情况编制如下估价表:
工程内容:调运砂浆、运砌砖、砌窗台虎头砖、腰线、门窗套、安放木砖铁件全过程。
单价:10m3
估价表编号 |
PB03-1 |
|||
项 目 |
单位 |
单价(元) |
空心砖墙 |
|
基 价 |
元 |
|
1761.96 |
|
其中: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
元 元 元 |
|
417.58 1334.42 9.96 |
|
综合工日 |
工日 |
23.42 |
17.83 |
|
材料 |
混合砂浆 红砖 水泥275# 水 二等中板 铁钉 空心砖175×115×240 |
m3 千块 ㎏ m3 m3 ㎏ 千块 |
113.52 170.00 0.24 2.40 1300.00 3.00 600.00 |
1.75/M5.0 0.79 5.00 1.07 0.01 0.23 1.64 |
机械 |
砂浆搅拌机 |
台班 |
47.41 |
0.21 |
四、关于坡屋顶砼捣制板定额套项问题
盘建发[2002]163号文第三条废止。斜屋面砼浇筑、模板、支撑按辽建价发[2003]18号文件第6条执行,即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其它不变。
五、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取费证书管理的规定
建设施工企业取费证书是施工企业投标的必备证件之一,也是工程预结算的重要依据,由于各施工企业在劳保、副食补贴等取费系数上存在差异,因此各项费用的计取标准,以经过年检的取费证书中规定的费率为准,各建设、审核、造价咨询、施工单位不得依据未经年检的取费证办理工程预结算业务。无取费证的施工企业,除材料价差和税金外,综合费率为定额直接费的2%,以人工费取费的工程为定额中人工费的12%。
本补充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关于发布2003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盘锦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盘锦市财政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