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建[2003]204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属性的通知
200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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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属性的通知
辽建[2003]204号
各市建委(局)、财政局:
按照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改革,结合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实际,决定从2003年第三季度起,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由指令性价格调整为指导性价格,请各市在工程结算中依照执行。第三季度发生的材料价格差异,可按本通知按实调整。
辽 宁 省 建 设 厅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文章来源: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点击链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