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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价[2015]133号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2015-03-02
1345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函价[2015]133号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调整属于应由发包人承担的政策性调整因素。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人工费调整方法。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2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
文章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点击链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