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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建市(2012)408号文 河北省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
201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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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建市(2012)408号文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测算和研究,现将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现行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计算方法及费率标准调整如下:
一、调整范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古建(明清)修缮、市政养护、园林养护工程现行计价依据。
二、以上计价依据中列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的,统一调整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上计价依据中只列有“临时设施费”的,统一并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三、调整后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及费率标准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有关规定及费率标准表”(附件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内容见附件2。
四、仿古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五、调整后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算方法和费率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调整。
附件: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有关规定及费率标准表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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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有关规定及费率标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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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价依据 |
调整后规定及费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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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
基数 |
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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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5年《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
直接费(含人工、材料、机械调整,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及价款调整之和。 |
4 |
现行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中其他直接费由20.93%扣除临时设施费调整为:13.93%(其中人工费为4.43%,材料费为6.44%,机械费为3.06%)。 |
2 |
2005年《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
3.8 |
现行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中其他直接费扣除临时设施费由36.98%调整为: 26.98 %(其中人工费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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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9年《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
基本费:3.55;增加费:0.7 |
项目不在市区的基本费乘以系数0.97;每临路一面的基本费增加3%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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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9年《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土建分册)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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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9年《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分册)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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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9年《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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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0年《河北省古建(明清)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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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6年《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预算定额》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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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06年《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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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
一、安全施工费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费用(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费用;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和应急演练费用;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费用;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费用;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费用;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
1.“七牌两图”、公示牌、宣传栏、车辆冲洗、“一卡通”设置的费用;
2.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
3.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
4.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
5.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市政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
6.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
7.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
8.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
9.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
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三、临时设施费
1.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
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
4.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的费用。
5.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