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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价发字[2005]36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使用预拌混凝土得工程造价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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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文件
赣建价发字[2005]36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使用预拌混凝土得工程造价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设施、施工、中介等单位:
为了配合《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的贯彻执行,满足全面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需要,进一步合理确定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造价,特制定《江西省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造价计算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现予印发。
本办法自 2006年元月1日起与《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配套施行。2006年元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按本办法执行。各地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我站反馈。
附: 《江西省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造价计算办法(试行)》 [点击下载]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文章来源:江西省景德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点击链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