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造价头条,每日更新

了解行业动态,扩大行业视野

定额解释 /

资讯详情

石建发[2011]345号 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全国统一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石河子地区单位估价表》的通知

时间 2011-07-07

时间 595

 石河子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文件

石建发[2011]345

 

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全国统一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石河子地区单位估价表》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工程造价计价改革的方针政策,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预算定额2010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根据自治区要求,石河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全国统一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0年石河子地区单位估价表》经审查,现批准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估价表自201171日起执行,原2004年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预算定额石河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以及相配套的补充定额和估价表及文件同时停止使用。

二、安装工程执行自治区发布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其中:暖通空调分册地差系数按乌市定额直接费上调2%;电气分册地差系数按乌市定额直接费上调3%;其中,人工费调整按本文第三条规定执行,机械费上调10%,上述人工费调整参与取费。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统一执行自治区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本地区从201171日起执行,石河子地区人工费单价区间单价为:52.92~66/工日。其中:建筑工程52.92/工日、装饰装修工程58.21/工日、安装工程54.13/工日、机上人工54.13/工日为计费基础。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时,人工费单价应按上限66/工日计算,其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参照市场价格自主确定人工费单价,但不得低于本估价表人工费单价下限标准,工程结算时,人工费单价应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或调整)。

四、本估价表和费用定额执行之日前,已完成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约定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做调整。

五、本估价表是编制建筑、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及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六、本估价表由石河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石河子市建设局 、石河子市发改委

O一一年七月七日

 


文章来源: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击链接]                                             [窗口]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