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和地建〔2016〕119号 关于发布和田地区2016年第三季度建筑安装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
2016-09-28
1119
和田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文件
和地建〔2016〕119号
关于发布和田地区2016年第三季度建筑安装工程价格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做好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第三季度和田地区建筑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经过调查,我站编制了《和田地区2016年第三季度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作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参考依据和定额计价的结算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额内人工费单价的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人工费可参照《2010年和田地区单位估价表》编制说明第五条执行。
二、材料价格的调整
(一)建筑、装饰装修、安装、抗震加固工程材料价格可参照本文“附件”中所列价格信息进行调整,“附件”中“综合信息价”为预算价(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预算(到工地价)找差,未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可按发承包双方认定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二)市政工程材料价格按照本文“附件”中所列价格信息进行调整,“附件”中“综合信息价”为预算价(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预算(到工地价)找差,未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可按发承包双方认定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三、定额内机械费的调整
机械台班价格可参照我站本次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中的燃料动力单价自行调整。
四、费用的调整
各专业费用定额的调整执行新建标〔2016〕2号文。
五、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执行办法
建筑业“营改增”后,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时,应使用除税综合信息价格,依据文附件2中综合扣税率扣除综合信息价中材料进项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除税综合信息价=材料综合信息价/(1+综合扣税率)
六、本文发布之日前已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工程项目和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做调整。
七、本文的管理与解释由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附件:1、2016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表[点击下载]
2、各类材料税率征收率和综合税率 [点击下载]
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