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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2011-02-09
737
(一)直 接 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⑤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①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②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⑤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⑦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所需要支出的费用,以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
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按西藏自治区人政府文件《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的通知》藏政发[2008]102号规定,我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统一为7%。
税率计算公式:
附表一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表

二、建设安装工程计算基础
(一)、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费率
项 目 |
取 费 项 目 |
费 用 标 准(%) |
|
直接费 |
措施费 |
1.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
房屋建筑2.0;市政公用工程1.5 |
2.临时设施 |
1.50 |
||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1.00 |
||
4.夜间施工 |
发生时按实计算 |
||
5.二次搬运 |
发生时按实计算 |
||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8.脚手架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10.施工排水、降水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间接费 |
规 费 |
1.工程排污费 |
发生时按规定计算 |
2.社会保障费 |
|
||
⑴养老保险费 |
2.16 |
||
⑵失业保险费 |
0.27 |
||
⑶医疗保险费 |
0.54 |
||
3.住房公积金 |
1.35~2.16 |
||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
0.065 |
||
企业管理费 |
|
6.00~12.00 |
|
利 润 |
|
|
7.00~8.40 |
税 金 |
|
税率 |
3.41 |
注:本管理费费率是海拔3000米~4000米地区制定的。海拔3000米以下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乘0.92系数,海拔4000米以上~海拔5000米以下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乘1.17系数,5000米以上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乘1.33系数。×××以下,包函×××在内,×××以上,不包函×××在内。
(二)、以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为计算基础的费率(独立土石方工程、炉窑砌筑工程)
项 目 |
取 费 项 目 |
费 用 标 准(%) |
|
直接费 |
措施费 |
1.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
房屋建筑16.0;市政公用工程14.0 |
2.临时设施 |
14.0 |
||
3.夜间施工 |
发生时实计算 |
||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11.00 |
||
5.二次搬运 |
发生时按实计算 |
||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8.脚手架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10.施工排水、降水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间接费 |
规 费 |
1.工程排污费 |
发生时按规定计算 |
2.社会保障费 |
|
||
⑴养老保险费 |
7.20 |
||
⑵失业保险费 |
0.90 |
||
⑶医疗保险费 |
1.90 |
||
3.住房公积金 |
4.5~7.20 |
||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
0.22 |
||
企业管理费 |
|
22.00~45.00 |
|
利 润 |
|
|
25.00~31.00 |
税 金 |
|
税率 |
3.41 |
注:本管理费费率是海拔3000米~4000米地区制定的。海拔3000米以下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乘0.92系数,海拔4000米以上~海拔5000米以下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乘1.17系数,5000米以上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乘1.33系数。×××以下,包函×××在内,×××以上,不包函×××在内。
(三)、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的费率
项 目 |
取 费 项 目 |
费 用 标 准(%) |
|
直接费 |
措施费 |
1.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
房屋建筑19.0;市政公用工程16.0 |
2.临时设施 |
16.0 |
||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13.00 |
||
4.夜间施工 |
发生时按实计算 |
||
5.二次搬运 |
发生时按实计算 |
||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8.脚手架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10.施工排水、降水 |
根据设计文件计算 |
||
间接费 |
规 费 |
1.工程排污费 |
发生时按规定计算 |
2.社会保障费 |
|
||
⑴养老保险费 |
8.00 |
||
⑵失业保险费 |
1.00 |
||
⑶医疗保险费 |
2.00 |
||
3.住房公积金 |
5.00~8.00 |
||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
0.24 |
||
企业管理费 |
|
23.00~46.00 |
|
利 润 |
|
|
26.00~32.00 |
税 金 |
|
税率 |
3.41 |
注:本管理费费率是海拔3000米~4000米地区制定的。海拔3000米以下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乘0.92系数,海拔4000米以上~海拔5000米以下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乘1.17系数,5000米以上地区企业管理费费率乘1.33系数。×××以下,包函×××在内,×××以上,不包函×××在内。
附表二 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
根据建设部第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程序为:
(一).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工程发承包价,其计算程序分为三种: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建筑工程A、市政工程D上)
序 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A |
直接工程费(人、材、机、价差) |
按预算表 |
|
B |
措施费(人、材、机、价差) |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C |
小计 |
A+B |
|
D |
间接费 |
C ×相应费率 |
|
E |
利润 |
(C + D)×相应利润率 |
|
F |
合计 |
C + D + E +(价差) |
|
G |
含税造价 |
F × ( 1 + 相应税率) |
|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独立土石方工程、炉窑砌筑工程)
序 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A |
直接工程费(人、材、机、价差) |
按预算表 |
|
B |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人、材、机、价差) |
按预算表 |
|
C |
措施费(人、材、机、价差) |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D |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E |
小计 |
A+C |
|
F |
人工费和机械费小计 |
B+D |
|
G |
间接费 |
F× 相应费率 |
|
H |
利润 |
F× 相应利润率 |
|
I |
合计 |
E + G + H + (未计价材料、价差) |
|
K |
含税造价 |
I × ( 1 + 相应税率 ) |
|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装饰工程B、安装工程C、市政工程D下、园林工程E)
序 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A |
直接工程费(人、材、机、价差) |
按预算表 |
|
B |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人、材、机、价差) |
按预算表 |
|
C |
措施费(人、材、机、价差) |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D |
措施费中人工费 |
按规定标准计算 |
|
E |
小计 |
A + C |
|
F |
人工费小计 |
B + D |
|
G |
间接费 |
F× 相应费率 |
|
H |
利润 |
F× 相应利润率 |
|
I |
合计 |
E + G + H + (未计价材料、价差) |
|
K |
含税造价 |
I ×( 1 + 相应税率) |
|
(二).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综合单价法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经综合计算后生成,其内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措施费也可此方法生成全费用价格。
各分项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的合价汇总后,生成工程发承包价。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建筑工程A、市政工程D上)
序 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A |
分项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
B |
材料调差 |
|
|
C |
间接费 |
A× 相应费率 |
|
D |
利润 |
(A + C)× 相应利润率 |
|
E |
合计 |
A + B + C + D |
|
F |
含税造价 |
E×(1+相应税率) |
|
(2).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独立土石方工程、炉窑砌筑工程)
序 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A |
分项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
B |
未计价材料、价差 |
|
|
C |
其中人工费和机械费 |
人工费+机械费 |
|
D |
间接费 |
C×相应费率 |
|
E |
利润 |
C×相应利润率 |
|
F |
合计 |
A + B + D + E |
|
G |
含税造价 |
F×(1+相应税率) |
|
(3).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装饰工程B、安装工程C、市政工程D下、园林工程E)
序 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备 注 |
A |
分项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
B |
未计价材料、价差 |
|
|
C |
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 |
人工费 |
|
D |
间接费 |
C × 相应费率 |
|
E |
利润 |
C × 相应利润率 |
|
F |
合计 |
A + B + D + E |
|
G |
含税造价 |
F ×( 1+ 相应税率) |
|
附表三
(一)、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表
工程类别 |
工程项目名称 |
结构类型范围 |
一
类
工
程 |
1.单层工业厂房 |
钢及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有双层吊车梁者,单层跨度24米以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者。 |
2.各种构筑物 |
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40米以上者。 |
|
3.多层工业厂房 |
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以及重工业、机械加工工业带有熔炉、重锤的中型以上的设备基础车间。 |
|
4.高级住宅 |
高档住宅、别墅、小庭院(不受结构及层数限制)。 |
|
5.影剧院、礼堂 |
框架结构、有楼座座位数1300座以上,以及自治区展览展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高级会堂等。 |
|
6.宾馆、饭店、医院、招待所、住宅楼(含底层商店) |
框架或内浇外砌结构,高度10层以上。 |
|
7.高级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
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大型公共建筑(1)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2)主要空间高度8米以上,跨度24米以上。(3)高度30米以上(或10层以上)。(4)对声、光有特殊要求者。 |
工程类别 |
工程项目名称 |
结构类型范围 |
二
类
工
程 |
1.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层厂房有吊车梁;单层跨度18米以上,24米以内,面积5000平米以内,多层工业厂房面积限1000平米以上。 |
2.各种构筑物 |
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25米以上,40米以内的烟囱、水塔。 |
|
3.宾馆、饭店、医院、招待所、住宅楼(含底层商店) |
框架或内浇外砌、预制大型墙板结构,高6层以上10层以内。 |
|
4.影剧院、礼堂、音乐厅 |
框架结构、有楼座座位数1300座以内。及技术水平低于一级水平的大专院校教学楼。图书楼(结构层高不限)。 |
|
5.公共建筑工程 |
钢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大中型公共建筑(1)面积3000至10000平方米之间。(2)高度在30米以内20米以上或10层以内6层以上。(3)主要空间高度4米以上8米以下,跨度24米下18米以上。(4)以上三条应同时具备水、电及消防设施。 |
工程类别 |
工程项目名称 |
结构类型范围 |
三
类
工
程 |
1.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 |
砖混结构;单层者无吊车梁,多层者面积限500平方米以上,和二类标准以下的工业厂房。 |
2.各种构筑物 |
砖混或砖木结构(包括木制或钢板焊接水箱)高度25米以下的烟囱、水塔。 |
|
3.宾馆、饭店、医院、招待所、住宅楼、(含底层商店) |
砖混或砖木结构,高度三层以上,六层以下。 |
|
4.办公楼、教学楼 |
现浇框架或砖混结构,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层数在三层以上,六层以下。 |
|
5.影剧院、礼堂、音乐厅 |
砖混或砖木结构,800座以上1300座以下。 |
|
6.公共建筑工程 |
砖混或砖木结构,面积在1000至3000平方米之间,高度10米(或3层)以上,20米(或六层)以下。 |
|
7. |
以上土建工程所相应的通用设备安装工程。 |
工程类别 |
工程项目名称 |
结构类型范围 |
四
类
工
程 |
1.住宅楼饭店、旅馆、招待所(含底层商店) |
砖木或混合结构,高度三层以内。 |
2.办公楼、教学楼 |
砖木或混合结构,高度三层以内,面积1000平方米以内。 |
|
3.影剧院、礼堂、音乐厅 |
砖木或混合结构,800座以内。 |
|
4.小型公共建筑 |
以上各类以外的,及三类公共建筑标准以下的工程。 |
|
5. |
以上土建工程所相应的通用设备安装工程。 |
注:×××以内,包含×××在内。×××以上,不包含×××在内。
(二)、市政工程类别标准
工程项目 |
分类指标 |
单 位 |
类 别 |
||||
一 |
二 |
三 |
四 |
||||
道 路 工 程 |
道路 |
面积 |
m2 |
>20000 |
>15000 |
>10000 |
<10000 |
等级 |
- |
快速路 |
主干道 |
次干道 |
支路、街道 |
||
结构 |
- |
水泥砼路面 沥青砼路面 |
水泥路面沥青砼及沥青灌入式路面 |
各种路面 |
各种路面 |
||
其他 |
|
|
中型机场跑道 城市立交桥 -
|
小型机场跑道 人行天桥 10000 m2以上广场、停车场 |
- - 5000m2以上广场、停车场、操场体育场跑道 |
- - 5000m2以下广场、停车场、操场体育场跑道 |
|
桥涵工程 |
单跨距 |
m |
>20 |
>15 |
>10 |
<10 |
|
总长 |
m |
>100 |
>75 |
>50 |
<50 |
||
堤防工程 |
结构 |
- |
砼及钢筋砼 |
砖、石 |
砖、石、土 |
土、草 |
|
高度 |
m |
>6 |
>4 |
>3 |
<3 |
||
隧道、沟渠工程 |
截面宽度 |
m |
>9 |
>6 |
>4 |
<4 |
|
给水工程 |
管径 |
mm |
>800 |
>600 |
>500 |
<500 |
|
总长 |
m |
>2000 |
>1500 |
>1000 |
<1000 |
||
排水工程 |
管径 |
mm |
>1000 |
>600 |
>500 |
<500 |
|
总长 |
m |
>2000 |
>1500 |
>1000 |
<1000 |
||
燃气、供热工程 |
管径 |
mm |
>800 |
>600 |
>500 |
<500 |
|
总长 |
m |
>2000 |
>1500 |
>1000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