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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荣县旭阳镇与过水镇刘家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第三次)招标公告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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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旭阳镇与过水镇刘家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7/2/14】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荣县旭阳镇与过水镇刘家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局〔2014〕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局〔2014〕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51101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荣县过水镇刘家庙村13、21社。
2.2 建设规模:拆旧区:拆旧复垦工程约323亩;建新区:新建农民集中住房、社区用房、生产用房约39693平方米,文化广场、绿化和附属设施工程。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含补遗修改部分内容)。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 计划工期:720个日历天。
2.7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近5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3.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2月15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年2月19日 23时 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3月8日10时0分,地点为:荣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荣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荣县旭阳镇沿河西路8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13-6266189
传 真: 0813-626000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号1栋912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028-61691838
传 真: 028-8503098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7年2月14日
文章来源: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点击链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