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造价头条,每日更新

了解行业动态,扩大行业视野

人工费调整文件 /

资讯详情

川建价发〔2007〕57号 关于对眉山市《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时间 2008-01-02

时间 431

川建价发〔200757号 

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你站《关于眉山市<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眉市建价函[2007]4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发[2004]27号)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12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0619号)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市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如下:

一、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在《关于眉山市<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06]18 号)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如下:

      工程类别

 

地区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抹灰工程、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程除外)

安装工程

眉山市

24.98%

29.58%

25.06%

此次调整后,你市的人工费在《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基础上调整的幅度为:

    工程类别

 

地区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程除外)

安装工程

眉山市

61.56%

64.53%

65.08%

二、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含综合费)调整为:    

单位:元/工日

工种

 

 

 

地区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普工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技工

装饰工程细木工

安装工程普工、技工

眉山市

39.5

58.25

39.5

64.5

73.75

62.25

 

三、以上人工费调整和调整的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从200811日起执行,20081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划段执行。

 

 

二ΟΟ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来源|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