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川建价发〔2008〕20号 关于对雅安市《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2008-04-15
415
川建价发〔2008〕20号
雅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你站《关于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调整雅安市人工费系数的请示》(雅市建价[2008]字第01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发[2004]27号)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12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明确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停(窝)工人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06〕19号)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市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如下:
一、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安装工程在《关于对雅安市《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川建价发[2007]30号)基础上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如下:
工程类别
地区 |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抹灰工程、措施项目(%) |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
安装工程(%) |
雅安市 (含七县一区) |
14.14 |
13.25 |
14.31 |
此次调整后,你市的人工费在《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基础上调整的幅度为:
工程类别
地区 |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 |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
安装工程(%) |
雅安市 (含七县一区) |
34.78 |
30.93 |
31.68 |
二、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含综合费)调整为:
单位:元/工日
工种
地区 |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普工 |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技工 |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普工 |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技工 |
装饰工程细木工 |
安装工程普工、技工 |
雅安市(含七县一区) |
33.00 |
43.50 |
33.00 |
46.50 |
65 |
42.50 |
三、以上人工费调整和调整的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2008年5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划段执行。
二ΟΟ八年四月十五日
来源|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