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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价发[ 2004 ] 39号 关于自贡《四川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4年第4季度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2004-10-13
370
川建价发[ 2004 ] 39号
自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你处《关于自贡市2004第4季度人工费调整系数的请示》(自建价发[2004]16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发[2004]27号)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川建发[2004]72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4]31号)的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市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4年第4季度人工费调整如下:
一、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措施项目等人工费调增 2.44%;
二、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人工费调增 1.59%;
三、 安装工程人工费调增 2.56%;
四、 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调整如下:
序号 |
工程名称 |
调整后的人工单价 |
备注 |
||
普工 |
技工 |
细木工 |
|||
1 |
建筑、市政、园林绿化、抹灰工程 |
18.25 |
26.44 |
自贡市区、荣县、富顺 |
|
2 |
装饰工程(抹灰工程除外) |
21.34 |
30.38 |
34.80 |
自贡市区、荣县、富顺 |
3 |
安装工程 |
26.30 |
自贡市区、荣县、富顺 |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四年十月八日
来源|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