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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工〔2011〕914号 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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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建委,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使我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适应建筑市场实际,经调研测算,决定对我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调整的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适用于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市政维护工程。
二、调整后的全省各市、县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详见附件。新增日工资额不作为取费基础,计税后列入工程总造价。
三、新调整的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自 2012年 1月 1日起 执行,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本通知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青海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人工费单价表
附件:
单位:元/工日
地区
日工资单价
新增日
地区
日工资单价
新增日
西
市 区
51.60
12.47
海
共 和
58.00
14.02
大 通
51.70
12.49
贵 德
53.20
12.86
湟 中
51.81
12.52
贵 南
60.78
14.68
湟 源
51.81
12.52
同 德
62.28
15.05
海
平 安
51.81
12.52
兴 海
61.15
14.78
乐 都
51.70
12.49
黄
同 仁
56.45
13.64
民 和
51.70
12.49
尖 扎
53.92
13.03
互 助
51.81
12.52
泽 库
62.64
15.14
化 隆
51.91
12.55
河 南
62.64
15.14
循 化
50.41
12.18
玉
玉 树
67.54
16.32
海
门 源
55.16
13.33
称 多
67.54
16.32
海 晏
55.16
13.33
囊 谦
67.54
16.32
祁 连
57.28
13.85
杂 多
68.83
16.63
刚 察
59.70
14.43
治 多
69.20
16.73
海
德令哈
60.27
14.57
曲玛莱
69.56
16.81
乌 兰
58.10
14.04
果
玛 沁
66.41
16.05
都 兰
58.10
14.04
甘 德
67.08
16.21
天 峻
61.87
14.95
达 日
67.08
16.21
大柴旦
62.80
15.18
久 治
64.71
15.64
冷 湖
64.50
15.59
班 玛
64.71
15.64
茫 崖
66.62
16.10
玛 多
67.75
16.37
格尔木
64.71
15.63
工资额
工资额
宁
市
南
东
南
树
北
西
洛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