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件/费用计取文件 /
资讯详情
京造定[2002]5号 关于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第五次调整的通知
2002-07-11
399
关于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第五次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07-11
京造定[200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颁发执行和北京市市场价格情况,现对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进行第五次调整。调整后的机械租赁台班单价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机械租赁台班单价,作为施工单位与机械租赁单位结算机械台班租赁费的依据,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对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一律不作调整。工程结算中有关机械租赁台班费的调整,已纳入竣工工程调价系数,不得另行计算。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2年 7月11日
文章来源:北京住房与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