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造价头条,每日更新

了解行业动态,扩大行业视野

综合文件/费用计取文件 /

资讯详情

京造定[2003] 9号关于调整临时设施费费率的通知

时间 2003-10-09

时间 489

关于调整临时设施费费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10-09

京造定[2003] 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施[2003]382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临时设施费的费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执行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在施工程,其费用调整已纳入竣工期调价系数,不再另行调整。

二、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

1.凡2003101日(含101日,以下同)以后的新开工程,参照附表一的标准执行。

2.凡2003101日以前已经决标,在101日以后开工并签定承包合同的工程,以及2003101日以前开工跨入2003101日以后的在施工程,临时设施费的费率参照附表一的调整幅度,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三、凡2003101日以后编制设计概算的,按附表二执行。

四、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一律不再调整。

五、本通知自2003101日起执行。

附表一: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临时设施费调整表

附表二: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临时设施费调整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3109

 


文章来源:北京住房与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点击链接]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