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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通知[2003]133号 宁夏关于发布我区公路工程 “汽车运输土方”等预算补充定额的通知
200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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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通知[2003]133号
各市、县(区)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结合我区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对部分新增公路施工项目和汽车运输项目的定额进行了测定和调查,并编制完成了预算补充定额,现予以发布,即日起在我区范围内执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来源|宁夏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