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锦建发[2009]247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锦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009-12-22
393
锦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锦州市财政局文件
锦建发[2009]247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锦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建设工程结算工作,市建委和市财政局于2009年11月3日在北镇召开了年终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2009年度锦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2009年度锦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
1 、辽建[2008]147 号文件执行时间为 2008 年 5 月 15 日 ,发布时间之前的工程可参照该文件执行,发布时间之后的工程执行该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材料价格调整方式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可以采用基础施工期间、主体施工期间、主体装修施工期间分段进行调整,或采用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3 、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实际需要添加外加剂的,外加剂价格计入混凝土价格内。
4 、剪力墙结构阳台侧墙为后浇结构,尽管施工难度较大,也不应采用定额零星混凝土项。
5 、剪力墙结构外墙保温采用 ZL 无网体系大模内置燕尾槽苯板由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加工,其加工量及损耗按现场签证,编补充估价表,报市造价管理站审批后使用。
6 、全剪结构剪力墙结构洞砌填充墙可套零星砌体项。
7 、车库入口穿过临街门市房部分的建筑面积,只能计算一次建筑面积。
8 、剪力墙穿墙螺栓孔采用聚氨酯发泡堵漏剂封堵的费用根据双方现场签证,按实计算。
9 、压型钢板楼板支撑根据现场实际编补充估价表,报市造价管理站审批后使用。
10 、实际基础施工中发生水泵台班抽地下水,其排水的机械费和人工费另外计算,按实际排水时间以 8 小时为一个台班计算,备用水泵不计费用。
11 、 安装定额水暖分册预制保温钢管项目适用于小区内集中供热管线直管安装,管件制作安装、水压试验另行计算。
12 、高级装修的垂直运输费应单独计算。
13 、水暖工程给水管材采用多路管的,管道安装采用定额塑料管相应项目。减路器安装采用焊接法兰安装子目,机械费不计,材料费按实调整。
14 、人工费、机械费的调整按省造价管理部门文件执行。
15 、 20m 以内垂直运输,实际使用塔吊的工程,可以计算塔吊的安拆费、塔吊的场外运输费和塔吊基础部分的费用。
16 、防水工程闭水试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按实际发生承担相应费用。
17 、脚手架搭设中,需要采用钢筋锚来进行固定的,该锚固钢筋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钢筋实际用量,套定额钢筋相应子目。
18 、突出建筑物屋面的阁楼层高及造型结构框架高度计算垂直运输、脚手架的问题:
( 1 )造型结构框架高度不计入建筑物檐高,单独计取单项脚手架,其他不计。
( 2 )突出建筑物屋面的阁楼的外墙如果与建筑物屋顶外墙平齐,檐高按自然室外地坪至阁楼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只作为计算垂直运输、脚手架的依据。否则不计入建筑物檐高,单独计取脚手架费用。
19 、楼地面工程中块料面层的结合层(垫层)与定额不符时,允许调整。
20 、女儿墙抹灰(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面积)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已综合考虑了压顶上部平面面积。
21 、装饰定额 2-114 子目块料磨 45 °边计算按阳角长度计算。
22 、抽水机排地表水项目的深度 1 米 、 2 米 、 3 米 子目是指地表水深度。
23 、地下贮水池模板支撑高度 超过 4.5m ,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
24 、 关于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计取的问题:
( 1 )实行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及劳动保险费统一管理的工程,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
①建设、开发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后、开工前,到市建委行政审批办公室按综合费率系数 3.2% ,以税费前工程造价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及劳动保险费。
②施工企业在进行投标报价、编制工程预算时按核定的本企业计取标准规定的系数计取此项费用,待工程竣工结算时如数退回建设、开发单位,由市统筹机构按有关规定向施工企业拨付此项费用,施工企业社会保障费的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结算时按规定标准正常计取。
( 2 )不实行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及劳动保险费统一管理的工程,施工企业在进行投标报价、编制工程预(结)算时按核定的本企业计取标准直接向建设、开发单位计取。
(3) 实行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及劳动保险费统一管理的工程,建设、开发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等费用不能按缴纳费用的全额从结算中扣除,只能按施工企业计取的费用进行扣减。
( 4 )外埠来我市施工的企业,实行按拟建工程项目核定计取标准,投标报价时按市造价管理部门核准的费率进行报价。
( 5 )我市电力、市政、煤气、热电、自来水等未参加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及劳动保险费统一管理的专业施工企业按核定的本企业计取标准直接向建设、开发单位计取。
25 、采用 04 定额结算的工程钢筋规格搭接接头数量,按φ 10 —φ 25mm 以内的每 8m 一个,φ 26mm 以上钢筋按每 6m 一个接头(图示钢筋长度超过 8m 或 6m ),搭接长度和弯钩长度按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计算,计入钢筋工程量中。
26 、 税金费率为 3.41262 ﹪ ; 地方教育费由建设单位负担,施工企业以应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按 1% 的比例计取。
附件:关于印发《 2009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略)。
文章来源: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点击链接] 【关闭窗口】